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09:19

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推動『稅務秘書--全市租稅服務網』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發文日期: 107.05.03
發文字號: 桃稅服字第1073900085號 函
異動性質: 修正
旨: 修正「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推動『稅務秘書--全市租稅服務網』實施要點」部分規定。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推動「稅務秘書--全市租稅服務網」實施要點
容:
四、聯繫網維護更新及重要工作辦理期程:

序號

作業項目

完成日期

負責單位

1

受服務對象聯絡網維護更新:

各里幹事、里長、鄰長、本市民意代表、各職業工會、本市各社區管理委員會、本市各大工業區服務中心及廠商之聯絡網(含電子郵件信箱號碼)

每月檢視

服務科

2

稅務秘書服務名冊維護更新

配合稅務秘書異動即時更新

服務科及各分局權責單位

3

透過各區公所辦理里長聯繫會議,加強宣導行銷本實施要點

配合各區公所排定日期

服務科及各分局權責單位

4

執行成果統計並撰寫報告陳核

次年1月25日前

服務科


七、任務編組及作業分工
    (一)推動要點任務編組圖:附件 4
    (二)作業分工:組織圖附件 5
         1、督導人員:由各業務單位科長、分局主任、股長擔任,負責
            協助、輔導及督導所屬稅務秘書各項服務實際執行情形。
         2、稅務秘書:由本局編制內員工擔任,負責依受指派服務里實
            際執行各項服務;惟實地下鄉服務時,得以 2  人為 1  組
            ,其中 1  人得由約僱人員協助辦理。
         3、行政管理幹事:由服務科指派專人,負責規劃、聯繫、宣導
            、成果彙整、列管、追蹤、考核及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4、管制人員:由各業務單位指派專人為聯繫窗口,負責月報表
            彙整、業務聯繫及協辦事項等工作。


八、追蹤管考:
    (一)每一稅務秘書須填寫服務紀錄月報表(附件 6  ),並於次月第
        一個工作日交各督導人員。
    (二)每一督導人員隨時掌握服務狀況,審閱服務紀錄月報表,交單位
        管制人員收齊後,於次月 3  日以前送交服務科管制人員登錄系
        統(各分局由分局管制人員自行收齊並登錄系統)。
    (三)服務科承辦人每月將各單位稅務秘書執行成果,張貼內網公告,
        以利督導人員檢核。
    (四)督導人員應不定期抽核稅務秘書服務情形,並填寫稅務秘書抽核
        紀錄表(附件 7  )。
    (五)各業務單位稅務秘書或督導人員有變動時填寫異動表(附件 8、
         9  )交總(分)局管制人員調整,分局管制人員並以電子郵件
        通報服務科備查。
    (六)每年由服務科辦理滿意度調查 1  次,並製作滿意度調查分析報
        告,以檢討相關決策、精進業務及增進服務品質,滿意度回覆意
        見優劣,送交各督導人員。
    (七)每年總局及各分局應分別辦理稅務秘書座談會 1  次,由局長主
        持,透過稅務秘書服務心得交流,讓制度維持並使績效更佳,會
        後將會議紀錄副知服務科。
    (八)服務科辦理稅務秘書檢討會議每年至少 1  次,各業務單位主管
        與會,就稅務秘書之服務績效、評分及建議、檢討事項進行討論
        。如有檢討建議事項由服務科列管追蹤,以加強稅務秘書服務效
        能。

十三、經費來源:各業務單位加班經費在本局稅捐稽徵工作-各稅稽徵-
      業務費或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經
      費項下核實支應。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