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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0:02

「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使用管理要點」停止適用。

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秘書處
發文機關: 桃園市政府
發文日期: 107.11.07
發文字號: 府秘行字第1070283969號 函
異動性質: 停止適用
旨: 「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使用管理要點」停止適用。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市政大樓使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