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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桃園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第5條、第11條、第16條。

公告日期: 111.08.02
預告日期: 111.08.30 ~ 111.09.12
發文字號: 府都行字第1110200056號
容: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30條第1項。
三、修正「桃園市獎勵投資興建都市計畫公共設施辦法」第 5 條、第 11
    條、第 16 條規定,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
    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
    案預告及本府公報。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行政科。
    (二)聯絡人:陳姿蓉。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樓。
    (四)電話:03-3322101。
    (五)傳真:03-3363617。
    (六)電子郵件:10071400@mail.tycg.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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