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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案件審查收費標準」草案

公告日期: 111.10.17
預告日期: 111.11.15 ~ 111.11.30
發文字號: 府水污企字第1110284075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桃園市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案件審查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
    說明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
    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
    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水務局污水企劃工程科。
  (二)聯絡人:楊博嵐。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0號6樓。
  (四)電話:(03)3033622分機 3525 。
  (五)傳真:(03)3033666。
  (六)電子郵件:10033575@mail.tycg.gov.tw 。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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