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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桃園市兒童美術館門票收費標準」草案。

公告日期: 112.03.31
預告日期: 112.05.12 ~ 112.05.25
發文字號: 府文美字第1120042336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桃園市兒童美術館門票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
    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
  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二)承辦人:林栩如。
  (三)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四)電話:03-2868668分機8005。
  (五)傳真:03-3768558。
  (六)電子郵件:10064050@mail.tycg.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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