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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桃園市橫山書法藝術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草案。

公告日期: 112.05.19
預告日期: 112.06.16 ~ 112.06.29
發文字號: 府文美字第1120093703號
容: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桃園市橫山書法藝術館門票收費標準」第二條附表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
    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
    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立美術館。
    (二)承辦人:林栩如。
    (三)地址: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四)電話:03-2868668分機8005。
    (五)傳真:03-3768558。
    (六)電子郵件:100604050@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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