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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其名稱並修正為「桃園市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

公告日期: 112.09.13
預告日期: 112.09.28 ~ 112.10.12
發文字號: 府環噪字第1120247374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
    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
    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環境保護局。
    (二)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三)聯絡人:蕭郁芬。
    (四)電話:03-3860569分機322。
    (五)傳真:03-3868073。
    (六)電子郵件:001402@tydep.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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