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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制定「桃園市推動淨零城市自治條例」草案。

公告日期: 113.03.21
預告日期: 113.03.28 ~ 113.04.11
發文字號: 府環氣字第1130077486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十八條第九款第二目。
三、本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
    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
    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環境保護局氣候變遷科。
    (二)聯絡人:劉依玟。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法治路1號。
    (四)電話:03-3386021轉2117。
  (五)傳真:03-3392559。
  (六)電子郵件:00136@tydep.gov.tw。
圖表附件:
發表建議區
無任何建議。

第一章第三條

發表人:吳添福  發表時間:2024.04.08 07:35:03
個人非常贊同市府碳捕抓與減碳政策,惟建議政策目的與目標明確為要,才能看見未來
如推電動機車(約碳足跡1,650kgco2e)轉換燃油機車(碳足跡2,300kgco2e)即使全市市民更換是否可以達標?
2030/2040/2050年總排碳計畫為荷?市內各產業排碳現況為荷?與產業共商減碳目標設定達成計畫,或許更貼近實況與民意
謝謝您的聆聽,感謝您
市民吳添福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