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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桃園市工業區內事業用戶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草案。
公告日期: |
10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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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日期: |
109.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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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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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字號: |
府水污設字第1090011203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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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下水道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桃園
市污水下水道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十七條之一第二項。
三、「桃園市工業區內事業用戶納入公共污水下水道使用管理及收費辦法
」草案總說明、逐條說明及附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桃園市政府主管法
規查詢系統-最新消息-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水務局污水設施管理工程科。
(二)聯絡人:李光倫。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一段32號6樓。
(四)電話:(03)3033604轉3754。
(五)傳真:(03)3033663。
(六)電子郵件:10022113@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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