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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制定依據:地方制度法第二十五條。
三、「桃園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表如附
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
統-草案預告。
四、對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向以下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二)承辦人:彭博政。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4樓。
(四)電話:03-3322101分機6808。
(五)傳真:03-3330407。
(六)電子郵件:10003500@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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