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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及其時間、地區或場所」草案。

公告日期: 109.03.24
預告日期: 109.04.15 ~ 109.04.29
發文字號: 府環噪字第1090044997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噪音管制法第八條。
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如附件,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
    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環境保護局噪音管制科。
    (二)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華路298號。
    (三)聯絡人:廖美玲小姐。
    (四)電話:03-3860569分機322。
    (五)傳真:03-3868073。
    (六)電子郵件:fmei@tydep.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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