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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桃園市市立學校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公告日期: 109.07.27
預告日期: 109.08.14 ~ 109.08.28
發文字號: 府教中字第 1090167264 號
容: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三、本案內容如附件,並刊載於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區(網
    址:https://law.tycg.gov.tw/)。
四、對本公告內容倘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教育局(國中教育科)。
    (二)連絡人:鄭秋子。
    (三)連絡電話:03-3322101分機7523。
    (四)傳真:03-3367101。
    (五)電子信箱:10060872@ms.tyc.edu.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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