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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訂定「桃園市羅浮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

公告日期: 110.11.30
預告日期: 110.12.15 ~ 110.12.29
發文字號: 府觀風字第1100309132號
容:
一、訂定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訂定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桃園市羅浮溫泉公共管線系統使用費收費標準」草案如附件,相關
    資料另載於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址: http://law.tycg
    .gov.tw/)之草案預告區。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
    日起十四日內向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府風景區管理處管理維護課
    (二)連絡人:顏均豪
    (三)地址:桃園市桃園區公園路42號
    (四)電話:03-3946061
    (五)傳真:03-3333184
    (六)電子郵件:10077718@mail.ty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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