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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修正「桃園市客家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草案。

公告日期: 111.05.11
預告日期: 111.05.30 ~ 111.06.13
發文字號: 府客綜字第1110104519號
容:
一、修正機關:桃園市政府。
二、修正依據:財團法人法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二項及桃園市財團法人
    依法決算須送桃園市議會之決算編制注意事項第四點第四項
三、「桃園市客家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二十五條、
    第二十六條、第二十六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並另載於本府網頁—公告訊息—法規查詢—本府主管法規查詢系統—
    草案預告。
四、對本草案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
    之次日起14日內向以下承辦單位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二)聯絡人:許素芬。
    (三)地址:桃園市龍潭區中正路三林段500號。
    (四)電話:(03)409-6682#1002。
    (五)傳真:(03)489-8355。
    (六)電子郵件:10028941@mail.tycg.gov.tw。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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