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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節約能源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桃稅秘字第1043925504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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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依據:為推動本局節能減碳作業,落實節約能源,成立節約能源推動
    小組,其作業依本要點規定。
貳、任務:負責督導考核本局(含三分局)每年度四省計畫、四省計畫之擬
    定、執行作法與成效檢討。
参、編組名單:
一、由副局長擔任節約能源推動小組召集人,主任秘書擔任副召集人,另
    由各科室主管、三分局主任擔任小組委員推動節能業務。(詳如附表)
二、設幹事1人,由秘書室承辦人擔任。
圖表附件:
肆、督導考核:
一、每半年得召開推動小組會議檢討節能成果。
二、績優或未配合辦理單位依桃園市政府訂頒之平時獎懲基準辦理。
三、本要點奉  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