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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itax便捷服務e卡通系統維護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1 月 20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桃稅服字第1093905001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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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推動政府機關應用服務系統導入工商憑證及自然人憑證,透過
    網路即時自動處理機制,提供線上申辦、線上即時取件的便捷網路服
    務,提升行政效能,達成電子化政府目標。

二、作業內容:本局「itax便捷服務e卡通系統」(以下簡稱itax網站)
    之系統維護、服務功能擴充等相關作業。

三、作業分工:
    (一)資訊科:
        1、機器操作股:負責itax網站作業系統軟體、硬體設備維護、內
           外網路傳輸、資訊安全等技術性需求。
        2、稅務系統股:負責itax網站各項電子證明、查調資料及稅務平
           台產出資料格式、內容需求;提供各稅線上補發繳款書開放
           期間資料,並通知服務科設定。
    (二)服務科:負責itax網站之整體規劃、協調、使用者滿意度調查統
        計分析、系統功能檢討改善及後端管理。
    (三)各單位:負責蒐集使用者反映意見及系統異常案件之通報。

五、網頁資料之維護更新:為維持網頁資訊之時效性及正確性,網頁資訊
    應適時維護更新,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網站架構有新增、刪除或有擴充服務項目之需要時,應簽請核准
        後再行辦理。
    (二)網頁各申請事項提示訊息、線上操作流程圖、相關輔助使用說明
        文件與教學短片之維護、更新。
    (三)電子證明查驗機關帳號、密碼申請之配賦、使用稽核與管理。
    (四)各項統計報表之後端管理及維護工作。

六、本要點陳  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