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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財政局強化內部控制工作小組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11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0 年 01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桃財會字第1100000831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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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財政局(以下簡稱本局)為強化內部控制、健全行政效能
    ,並落實內部控制制度之實施,特依據行政院所頒「健全內部控制實
    施方案」規定,訂定本作業要點。
二、本局成立內部控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內控小組),由副局長擔任召
  集人,小組成員包括主任秘書、專門委員、秘書室主任、人事室主任
  、政風室主任及會計室主任共同組成,另幕僚作業由會計室專人擔任
    。
三、內控小組辦理事項如下:
  (一)推動本局各單位內部控制之規劃、設計與建制。
  (二)辦理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教育宣導。
  (三)督導機關落實執行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工作,並定期或不定期辦
        理專案稽核。
  (四)檢討強化現有內控作業。
  (五)就內部稽核發現之缺失及改善建議,適時簽報機關首長核定,並
    追蹤其改善情形。

四、內控小組成員均為無給職,每年至少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
  。

五、本作業要點奉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