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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09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府社家字第1060211885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社會類
圖表附件: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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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依
循比例原則予以妥適及有效之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減少爭議及
行政爭訟,提升公信力,特訂定本基準。
二、本府得按個案情節輕重,依行政罰法規定酌予加重或減輕裁罰。
三、本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如附表。
圖表附件:
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