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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處理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事件裁罰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9 年 01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教幼字第1090004375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教育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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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以下簡
    稱本條例)規定事件依循比例原則予以有效裁處,建立執法之公平性
    ,特定本基準。
二、本府處理違反本條例事件之裁罰基準如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