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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

列印時間:113.04.20 14:38

法規內容

法規名稱: 桃園縣桃園國際棒球場及青埔運動公園場地使用收費標準(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9 年 05 月 27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5 年 11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制字第10502616541號 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體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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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第 2 條
桃園縣桃園國際棒球場及青埔運動公園場地使用收費基準如附表。
第 3 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資料來源:桃園市政府主管法規共用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