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為協助建立公開、公平、透明化的採購招標作業環境,防止不法情事
發生,確保招標作業圓滿完成,並提升政府採購品質,爰依據政府採
購法及相關子法等規定,訂定本作業要點。 |
|
二、政風室得依本處之採購業務特性及可能發生危安之因素,另訂專案性
機密維護實施計畫,並簽奉處長或其授權之人核定後,會同秘書室貫
徹執行。 |
|
三、採購招標作業防範措施:
(一)底價訂定方面:
1、參予底價會核人員應予保密。
2、未能決標(廢標、流標或保留時)之採購底價文件,採購承
辦人員應另以封套裝封,依密件公文程序辦理。
(二)招標作業方面:
1、招標業務應遴選品德操守及保密素養良好之人員擔任招標作
業。
2、辦理招標作業人員應遵守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就採購規劃
內容、評選委員名單、發售標單數量、投標廠商名單、核定
底價等相關資料,應厲行保密作業。
3、對來洽購或郵購投標文件之廠商,不得過問或登記名稱,如
熟悉該廠商名號亦應保密。
4、採購招標公告應按時張貼及上網,招標圖說等文件必要時得
分散發售,以防有心人士掌握領標名單。
5、廠商如郵購招標文件,應責由操守廉潔人員專責辦理,必要
時分散數郵局投遞,以防杜圍標集團或不法廠商獲悉購標廠
商。
6、開標時,如發現投標廠商有勾串、圍標等違反政府採購法具
體情事,由採購承辦單位會同政風室陳報主持人作必要之處
置。
7、為防止閒雜人員進入開標會場,採購需求單位得限制投標廠
商出席人數最多 2 人,並由採購承辦單位執行開標會場門
禁管制及廠商身分確認工作。
8、辦理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案件時,開標會場以禁止使用手機
為原則,除處理本處採購公務或監辦業務確有需要外,需向
主持人請示核准。
9、辦理巨額金額以上之最有利標或準用最有利標採購案件,其
評選過程應全程錄影及錄音,其資料應製作壹式 2 份, 1
份併招標案件存檔,另 1 份交政風單位備查;辦理查核金
額以上之最有利標或準用最有利標採購案件,其評選過程應
全程錄音,錄音檔併招標案件存檔。
10、政風室應針對承辦採購人員(包括主管)或監辦採購人員(
包括主管),加強宣導有關利益衝突迴避之相關規定,避免
相關觸法。 |
|
四、採購開標作業執行分工:
(一)開標會場門禁管制工作由秘書室及政風室負責(必要時並協調轄
區警察分局支援辦理)。
(二)各承辦單位及監辦人員應注意相關作業流程,如發現弊失應適時
反映,並採取因應措施,防止事件擴大。
(三)開標會場,各承辦單位應會同政風室做好保密措施。
(四)如有圍標等預警狀況,執行開標應全程進行錄音、錄影蒐証工作
,不受前條採購金額限制。
(五)政風室負責實施保密及政風法令宣導等相關工作。
(六)本要點有關開標會場之秩序維護與管理事項於評選、比價、議價
、議約及決標程序準用之。 |
|
五、本要點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