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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桃園市立圖書館(以下簡稱本館)為支援發展在地特色、本土教育及
學術研究,特訂定本要點,徵集在地資料並典藏管理,以達本館為公
眾提供圖書資訊服務與社會教育的目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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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要點所稱桃園在地資料,係指有關桃園市全境轄下各區之政治制度
、經濟發展、社會現象、歷史、文學、宗教信仰、族群關係、民俗藝
術、文化資產、自然地理等主題之各類型文獻資訊。若內容不具在地
特徵者,不予收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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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地資料範圍與類型
(一)在地史料:地方志、鄉土志、地圖、碑銘、拓片、名人字畫、族
譜、家譜、契約文書、老照片、衛星圖、航照圖等。
(二)在地人士著述:在地人士的著作、研究成果、手稿、筆記、日記
、書信、口述歷史、傳記資料、照片及錄影、錄音資料等。
(三)官方資料:地方政府的公文檔案、施政計畫、施政報告、業務報
告、政府機關出版之公報、財政預算書、民意機關議事錄、選舉
公報、文告等。
(四)在地活動紀錄:活動傳單、活動手冊、活動成果報告、社區資料
(社區所出版報紙、期刊、雜誌及影像紀錄等)、簡介、摺頁等
。
(五)在地研究:博碩士論文、研討會專書、研習資料、專家學者研究
論著、文史工作者出版品、鄉土教材等。
(六)描述或記載桃園的資料:圖書、期刊、報紙、雜誌、紀錄片、影
音資料、電子資源、旅遊資訊、小冊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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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地資料徵集與管理組織
(一)在地資料徵集委員會:負責提供徵集建議、選擇及審查在地資料
。出席之專家學者得支給出席費、審查費及交通費等必要之費用
。
(二)在地資料徵集小組:負責規劃每年徵集主題與方向、徵集及洽談
授權事宜。
(三)以各分館為徵集據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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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在地資料徵集之途徑方式及優先順序
(一)徵集方式與途徑
1、透過購入、複製等方式,主動向文史工作者或收藏者徵集。
2、發函桃園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鄰里辦公室、地方團體進
行索贈。
3、發函各地方政府文獻保存機關,索贈與桃園有關之出版品。
4、透過本館官方網站公告、本館社群網站等管道,進行徵集。
5、結合文化及教育活動,進行徵集。
6、透過館際合作,進行分享及典藏。
7、接受民眾主動捐贈。
(二)選擇原則
1、在地史料、在地活動紀錄:桃園市全境及轄下各區各類型史
料,以形成年代、地點、人物、事件及相關文物較具體者優
先徵集。
2、在地人士著述:在地人士係指其經歷與桃園相關者,如出生
、就學、工作、搬遷等,以較具在地影響力者優先徵集。
3、官方資料:為重大政策、活動、事件之相關文書,且具研究
價值者,為優先徵集或進行數位化之資料。
4、在地研究、描述或記載桃園的資料:以最具在地特色者為優
先徵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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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地資料之典藏與管理
(一)專區管理
1、於總館地方文獻專區典藏實體資料,以圖書及視聽資料為主
。
2、依版權、著作權等相關規範,提供館藏流通。
3、如為舊籍或珍貴館藏,使用無酸紙、無酸袋保存,並以特藏
專櫃管理,並限館內閱覽。
(二)數位化典藏
1、建立資料庫,典藏老照片、古地契或質地不易保存之資料。
2、提供平台,不限定讀者身分,開放線上閱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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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經費來源由本館編列預算支應,或爭取中央機關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