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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縣有線廣播電視事業發展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原繼續適用)
公發布日: 民國 91 年 03 月 25 日
廢止日期: 民國 104 年 07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法綜字第10401830381號公告
法規體系: 原桃園縣法規/新聞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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