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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臨時建築使用細目建蔽率最大建築面積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7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都計字第1040157475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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