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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會議室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9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7 年 1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秘行字第1070283969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秘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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