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所屬區公所行政大樓場地使用收費標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
發文字號: 府法濟字第1060315841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秘書類
圖表附件: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