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條文檢索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大型活動專案辦公室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11 年 04 月 28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12 年 02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研展字第1120012880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研究發展考核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