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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辦理土地徵收業務作業費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7 日
發文字號: 府地權字第10402241732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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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府地權字第 10402241732 
  號函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