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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授權所屬各機關代擬代判府稿電子發文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5 月 05 日
發文字號: 府秘文字第1050083788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秘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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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5  月 5  日桃園市政府府秘文字第 1050083788 號
  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