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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辦公大樓電子動態字幕機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5 月 06 日
發文字號: 府秘行字第1040074309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秘書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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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5  月 6  日桃園市政府府秘行字第 1040074309 號
  函訂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