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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3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桃客秘字第1040001604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客家事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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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9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人字第 106
  0011277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 107  年 1  月 1  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客秘字第 104
  0001604 號函訂定全文 20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