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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辦理市政信箱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03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14 日
發文字號: 桃稅秘稽字第1063920528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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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6  年 8  月 14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秘稽字第 1 
  063920528 號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3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服字第 104
  3900457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