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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總預算各單位預算機關申請歲出預算保留應行注意事項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12 月 01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7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府主管字第1070114377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主計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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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7  年 5  月 24 日桃園市政府府主管字第 1070114377 號
 函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12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府主管字第 1040314991 號
 函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