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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使用「免書證免謄本便民系統」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14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6 年 05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桃稅資字第 1063915112 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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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6  年 5  月 24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資字第 106 
  3915112 號函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4 日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資字第 104
  3915341 號函訂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