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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行政救濟案件收案及更正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26 日
發文字號: 桃稅法字第1043701537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方稅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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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6 日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桃稅法字第
   1043701537 號函訂定全文 6  點;並自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30日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