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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區域垃圾處理廠場回饋金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2 月 04 日
發文字號: 府環廢字第1040024795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環境保護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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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4  日桃園市政府府環廢字第 1040024795 號
  函訂定全文 9  點;並自 103  年 12 月 25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