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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山坡地建築基地減免退縮設置人行步道認定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8 月 25 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04022039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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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25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 1040220397 
  號令訂定全文 4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