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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臨時性展演場所搭建臨時建築物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1 月 07 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05000386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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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7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50003867號
  令訂定全文 7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