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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廢/停桃園市政府各機關註銷應收歲入款及保留款作業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7 日
廢止/停止適用日期: 民國 109 年 01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財務字第1090002329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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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8  日桃園市政府府財務字第 1090002329 號
  函停止適用;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府財務字第 1040080817號
  函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