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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市有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處理原則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10 日
發文字號: 府財用字第1040116209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財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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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0 日桃園市政府府財用字第 1040116209 號
  函訂定全文 9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