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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行政大樓場地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8 月 02 日
發文字號: 桃市龜秘字第1050023375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區政類/龜山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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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  日桃園市龜秘字第 1050023375 號令訂定
  全文 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