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檢舉或查獲違規菸酒案件獎勵金分配規定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2 月 22 日
發文字號: 府財金菸字第1050007442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財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5  年 2  月 22 日桃園市政府府財金菸字第 1050007442 
  號函訂定全文 12 點;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