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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8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1 年 01 月 17 日
發文字號: 府水坡字第1110011247號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水務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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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11  年 1  月 17 日桃園市政府府水坡字第 1110011247 號
  令修正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10 月 28 日桃園市政府府水坡字第 1040279092 號
  令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