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9 月 09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2 月 15 日
發文字號: 府民秘字第1060035785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民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2.中華民國 106  年 2  月 15 日桃園市政府府民秘字第 1060035785 號
  函修正第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9  日桃園市政府府民秘字第 10402299381
  號函訂定全文 19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