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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暨所屬機關志願服務獎勵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1 日
發文字號: 桃民秘字第1080005476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民政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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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1  日桃園市政府民政局桃民秘字第 1080005
  476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6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
  民政局志工獎勵要點)
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3 日桃園市政府府民秘字第 1040089592 號
  函訂定全文 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