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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5 年 07 月 27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11 月 12 日
發文字號: 桃工人字第1080043827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工務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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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華民國 108  年 11 月 12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人字第 1080043
  827 號函修正第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4.中華民國 107  年 12 月 21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人字第 1070048
  757 號函修正第 8  點;並自即日生效
3.中華民國 106  年 7  月 5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人字第 1060024
  589 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 17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
 工務局性別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2.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19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人字第 1050025
  907 號函修正名稱;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政府工務局因性別
 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1.中華民國 105  年 7  月 27 日桃園市政府工務局桃工人字第 1050023
  099 號函訂定全文 18 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