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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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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4 月 23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09 日
發文字號:
府社障字第1120059915號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社會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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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3.中華民國 112 年 3 月 9 日桃園市政府府社障字第 1120059915 號
函修正名稱及第 1、3 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桃園市身心障礙者
權益保障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2.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3 日桃園市政府府社障字第 1060267165 號
函修正第 3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23 日桃園市政府府社障字第 1040067416 號
函訂定全文 11 點;並自 103 年 12 月 25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