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因性別所產生之歧視防治及申訴處理要點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1 月 24 日
發文字號: 桃地所人字第1060014932號 函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地政類
法規功能按鈕區
1.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4 日桃園市桃園地政事務所桃地所人字第 106
  0014932 號函訂定全文 18 點;並自 106  年 6  月 1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