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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政府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組織規程
公發布日: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
發文字號: 府人企字第10603035101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組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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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桃園市政府府人企字第 106030351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 12 條;並自 107  年 1  月 1  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