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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沿革

法規名稱: 桃園市一定規模以下免由建築師設計、監造及營造業承造之農作產銷、畜牧、水產養殖、林業設施及構造認定基準
公發布日: 民國 104 年 06 月 02 日
修正日期: 民國 108 年 04 月 08 日
發文字號: 府都建照字第1080082267號 令
法規體系: 桃園市法規/都市發展類
圖表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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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民國 108  年 4  月 8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80082267號
  令修正第 3  點附表;並自即日生效
2.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8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60310010號
  令修正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
1.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2  日桃園市政府府都建照字第1040143956號
  令訂定全文 5  點;並自即日生效